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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金

基本資訊

稅金種類

日本在所得、房地產與消費要付的稅金有國家稅、縣府稅與市府稅之分。以下是個人需付稅金種類的相關一覽表:

  • 所得稅
    每年由個人付給國家、縣府與市府的稅。付給縣府及市府的稅又稱作「居民稅」。總額以個人淨收入來計算。
  • 公司稅
    這是一種縣府稅,每年由從事商業活動的自雇者繳付。總額是以個人淨收入及商業類別來計算。
  • 房地產稅
    這是一種市府稅,每年由擁有土地、房屋與其他會貶值資產的個人繳付。
  • 消費稅
    在購買商品與服務時由消費者付的稅。現行稅率為5%(國家徵收4%,縣府徵收1%)。商店與其他服務提供者,必須在售價上標示消費稅。
  • 車輛相關稅
    縣府車輛稅,每年由擁有車子、貨車或公共汽車的個人支付。若為客車,則總額以引擎排量來計算。市府輕型車輛稅,每年由摩托車車主或其他發動機輕型車主的個人支付。國家摩托車輛噸稅,每年強制檢查(shaken)期間由車主繳付。縣府汽車購買稅是買車時由車主要支付。
  • 煙酒與汽油稅
    國家酒稅是當消費者購買含酒精飲料時,得支付的稅。國家、縣府與市府煙草稅是當消費者購買煙草製品時,必須支付的稅。國家汽油稅是當消費者購買汽油時,必須支付的稅。煙、酒與汽油稅包含在店家顯示的價格裡頭。


所得稅申報

所得稅

所得稅是每年給前一年賺得的錢所付的稅。

為了方便報稅,住在日本的人分為三種。這個分類與簽證種類無關:

  • 非居民
    指住在日本不滿1年且主要居所不在日本的人。非居民只需繳納來自日本收入來源的稅而不需繳納來自海外收入的稅。
  • 非永久居民
    指住在日本少於5年但不打算永久居住在日本的人。非永久居民繳納所有所得稅但來自海外且沒匯入日本的收入除外。
  • 永久居民
    指住在日本至少於5年也打算永久居住在日本的人。永久居民繳納日本及海外所得的稅。

請注意日本與超過50個國家的稅收協定,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中國、南韓以及多數歐洲國家,這些稅收協定優先於以上指導方針。

如何繳稅?

日本所得稅是根據自我估算系統(個人藉著申報繳稅確定自己的稅金)以及預扣所得稅系統(稅金由雇主從薪資扣除與提交的稅)。

由於有預扣所得稅系統,大部分在日本的員工不需申報所得稅。事實上,只有在符合至少一項以下狀況時,員工才需申報所得稅:

  • 在報稅年底前離開日本
  • 雇主沒有預扣所得稅(例如:日本以外的雇主)
  • 超過一個以上的雇主
  • 年收入超過20,000,000日圓
  • 額外收入超過200,000日圓

不需申報所得稅的員工,將由他們的雇主從薪水扣除稅金並且跟年終薪資一起最後調整。

需申報所得的人,像是自雇者,必須在來年的2月16日和3月15日間,於當地稅務署(zeimusho)申報。舉例來說,2006年的所得稅申報必須在2007年的2月16日和3月15日間申報。

何時繳稅?

國家所得稅必須在來年的3月15日完全付清(如果用銀行轉帳可在4月中旬前),提前繳納則是在當年的7月與11月需付清。提前繳納是以前年的收入計算,也就是說在你在日本的第一年不需繳納。

舉例來說,2006年國家所得稅必須在2007年3月15日完全付清(如果以銀行轉帳支付則在2007年4月20日前),而提前繳納則是在2006年的7月與11月。

縣府與市府所得稅在申報完所得後分四次支付。舉例來說,2006年的稅在2007年的6月、8月與10月及2008年的1月付清。

稅率

稅率是由應課稅所得來決定。請注意新的所得稅率從2007年生效,也就是說從2008年要繳的稅開始實施。

與其他國家一樣,應課稅所得是總收入減掉基本免稅額、眷屬免稅額以及不同種類的扣除額,像是保費、醫療費與公司開支扣除額(若為自雇者的話)。

國家所得稅率
應課稅所得 稅率
到2006止
低於3百30萬日圓 10%的應課稅所得
3百30萬-9百萬日圓 超過3百30萬日圓的所得,應繳納20%的應課稅所得,再加上330,000日圓
9百萬-1千8百萬日圓 超過9百萬日圓的所得,應繳納30%的應課稅所得,再加上1,470,000日圓
超過1千8百萬日圓 超過1千8百萬日圓的所得,應繳納37%的應課稅所得,再加上4,170,000日圓
自2007起
低於1百95萬日圓 5%的應課稅所得
1百95萬-3百30萬日圓 超過1百95萬日圓的所得,應繳納10%的應課稅所得,再加上97,500日圓
3百30萬-6百95萬日圓 超過3百30萬日圓的所得,應繳納20%的應課稅所得,再加上232,500日圓
6百95萬-9百萬日圓 超過6百95萬日圓的所得,應繳納23%的應課稅所得,再加上962,500日圓
9百萬-1千8百萬日圓 超過9百萬日圓的所得,應繳納33%的應課稅所得,再加上1,434,000日圓
超過1千8百萬日圓 超過1千8百萬日圓的所得,應繳納40%的應課稅所得,再加上4,404,000日圓
縣府所得稅率
應課稅所得 稅率
到2006止
低於7百萬日圓 2%的應課稅所得
超過7百萬日圓 3%的應課稅所得
自2007起
全部 4%的應課稅所得
市府所得稅率
應課稅所得 稅率
到2006止
低於2百萬日圓 3%的應課稅所得
2-7百萬日圓 8%的應課稅所得
超過7百萬日圓 10%的應課稅所得
自2007起
全部 6%的應課稅所得
縣府公司稅率
(若你是自雇者)
應課稅所得 稅率
全部 3%-5%看公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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